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刘开平:司法战线上的“排头兵”

2016-01-11 10:52: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1日讯  他今年54岁,在基层司法所工作14个年头,哪里有千钧一发的群体性事件,哪里就有他振臂疾呼的忙碌身影;哪里有不可调和的重大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他忙里忙外的调解脚步。他就是将乐县古镛司法所所长刘开平。

临危不惧

2002年4月12日,古镛镇新路村村民与京福高速公路辖正新路段的工人因取土一事发生纠纷。刘开平作为现场调解员,临危不惧,劝解双方冷静下来,并告知这件事应协商解决。在现场公安等部门人员的协力劝阻下,双方对峙的局面渐渐平息。刘开平趁热打铁,组织施工方负责人和村民代表展开调解,最终化解矛盾。

刘开平(左二)在开展调解工作

谢某英追讨征地补偿款一案,也是一波三折的典型案例。谢某英于上世纪80年代初与古镛镇玉华村村民老廖结婚,落户于玉华村第六村民小组。1989年,她与老廖离婚,儿子小军随她抚养,户口并未迁出。随后几年,玉华村经历了数次征地,村民都能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唯独谢某英母子俩分文未得。

谢某英屡屡向村委讨要说法,村委都以她已离婚、户口本就该迁出该村为由,拒绝分配征地补偿。2014年8月,谢某英向信访部门反映情况,案件转由古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刘开平承担案件协调处理工作。通过对实际情况的摸底,刘开平认为谢某英符合享受征地补偿款的条件。他数次走访村委,逐一找村民代表做工作,解释谢某英母子应当享受征地补偿款的法律依据,又组织全体村民代表公开表决,最终通过了向谢某英母子补偿3.5万元的方案。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村委以账户没钱为由不履行协议。最终,刘开平作出了果断的决定:先由司法所垫付1万元,村委再还归还给司法所,剩余的2.5万元另行解决。谢某英被刘开平的精神打动,对事情的处理有了信心,她说:“所长处理这事,我放心。”

帮扶危难

2014年1月27日,临近春节。省道304线将乐县境内A、C、D三个标段的农民工兄弟却心急如焚,因为他们辛苦了1年却未拿到足额工资。数十名农民工相约集结到古镛司法所。

刘开平接案后,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并立即组织全所人员分工处理。施工、业主方要在短时间内筹集200多万元款项并不容易,刘开平开始奔走于交通、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协助筹集款项。经过3天努力,终于在除夕前与3个标段的施工单位达成协议,并由司法所将工资代发到各位农民工账户中。

规范建设

接手司法所工作之初,刘开平从制度建设、流程建设、业务能力建设上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规范流程、提升效率,培育队伍、提升业务,又着手基础设施的建设。

如今,该所已按照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建设成为一所硬件达标、软件过硬的标杆司法所,率先通过了省司法厅的验收。规范化建设有效地推动了业绩提升。自2013年起至2015年10月,该所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达1038件,群体性案件59件,疑难纠纷218件;法律援助151件;安置帮教刑满释放人员415人,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1%以内;社区矫正累计接收192人,解矫153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刘开平(左二)在开展调解工作